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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提起审查监察,合议庭成员被带走调查(1 / 2)


x 庭审现场。

控告方和被告方完全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状态。

庭审台上。

面对万玉萍的质疑于彩霞微微皱了皱眉但是没有多说什么。

作为南都高院的副院长。

并主修刑事判处过的死刑犯。

当庭判处死刑以后遇到的各种情况也有。

但是像今天万玉萍在宣布闭庭以后大声质问并且直接说这么判是直接杀人告他们的。

这么极端的情况还是挺少见的。

于彩霞看向被告人家属席位:

“庭审所依照的都是证据和法律条文如果你们对于再审的判决有任何的不满的话那么可以向最高法检申请撤销判决。”

“不过前提是需要拿出能够推翻判决的证据。”

“对于判决的审判人员你方认为有什么问题的话也可以提起审查监察程序。”

于彩霞说完。

法警就已经控制好了现场。

防止出现意外的情况。

万玉萍在秦安海的安抚下此时的情绪已经平复了下来。

但是还没有等她开口准备说着什么的时候于彩霞和另外两名审判员已经离开了庭审现场。

万玉萍紧张的望着秦安海。

秦安海看了一眼被告人席位上的秦小峰。

此时的秦小峰被恐惧占据了内心看向秦安海可是还没有说什么就被一旁的法警控制住不允许讲话。

秦小峰目光复杂跟着法警离开了庭审现场。

被告方律师席位上。

姜民在听到判决的时候又抬头看了一眼苏白长叹了一口气。

这下好了

叶菲被送进去了张晓的委托人进去了自己的委托人下去了。

他算是看出来了

他们南元律师事务所和苏白算是杠上了每一次打官司都随机送进去一个人

揉了揉眉心。

按照这么下去那么他们南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有客户不得跑完啊?!

不过这一次庭审

姜民看向了家属席位上的秦安海和万玉萍。

这一次庭审对于秦安海和万玉萍来说才是问题最大的。

首先。

按照他执业律师这么多年的来看最高院驳回二审判决进行重审。

南都高院方面先前安排的审判员被以回避原则不得审判本案。

又有副院长于彩霞进行审理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的问题并且证据判决充足。

想要上诉最高院申请再审改判的机会不大。

不能说不大只能说没有。

根本没有机会了。

死刑已经定下来了不会再有什么机会了。

并且。

这一点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这个案子整场庭审中遇到的问题。

质疑回避!

还有自首情节的判定有问题反抗的这个定义虽然模糊但是轻微的反抗一般不会太过于影响自首的判定属于正常的情况执法方在自首情节里面应该详细的进行表述。

然后判定其为自首。

可是这在执法方提供的证据中没有进行表述秦小峰有反抗的情节

那么法院以此认定执法方提供的证据不充足判定合理。

至于秦小峰的反抗行为到底怎么样姜民不是太了解。

可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显然明白这其中的关联。

这件事情估计和秦安海还有万玉萍离不开关系。

理清楚所有的关系以后姜民收拾好了庭审的材料看了一眼家属席位上的秦安海。

基于先前庭审的表述。

姜民不认为苏白不会对于这场庭审提起监督审查程序。

如果进行提起的话

那么结果可能而知了。

同时。

苏白也将目光落在家属席位上默念:剩下的应该是提交审查程序了。

这个案子。

疑点很多。

估计藏着不少的东西不过有了指向性证据和证明以后完全可以提起审查监察。

到时候

啧啧啧

李雪珍小脸上满是笑意又胜诉了!

苏白笑了笑:“好了庭审结束准备回去吧。”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笑着哒哒哒的跟上了苏白。

与此同时庭审场外。

面对死刑直播场外的观众们算是解气了但是还有很多疑问。

现在判决下来了。

观众们才回过头来对于这些情况进行清理。

第一:为什么一开始审理的审判员没有自行回避这里面是不是存在着什么东西?

第二:有网友讲述关于执法方抓捕的细节和判定自首的情况都要写进材料中可是为什么秦小峰这个案子没有把判定自首的情况写进去?

为什么没有把秦小峰反抗执法和有意逃跑的心理写进去?

秦小峰到底属不属于自首?

第一点是对于审判方的质疑。

第二点是对于执法方的疑惑。

以上两点也是众多网友对于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不合理的地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了解到实际的情况!”

“对的我们必须要了解到实际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是审判人员的疏漏还是其他问题我们想请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庭审结束以后。

有关于秦小峰这个案子的热度不仅仅没有降低并且还升高了不少。

更多人想要了解的是相关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方面有没有问题。

同时。

在庭审结束以后苏白也提起了监督审查的程序认定本案一审二审中存在着众多的疑点原一审二审检方和合议庭成员没有了解清楚事实加以判定。

执法方提供证据材料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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